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用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入税这一变化,对于许多中小型企业来说,几乎是无法承受的,很多企业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惶恐不安!
毋庸讳言,在“社保入税”前,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中小型实体企业、服务性企业等,会按照社会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违规的,是一个降低企业成本的灰色区域。
“社保入税”入税后,这个灰色区域将被彻底消灭了,企业必须按照员工实际薪金缴纳社保,否则立刻就会在税务部门的数据中体现出来,会被税务稽查部门查缉、处罚。所以,新政实施后,对于按照最低基数为员工交社保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记重拳,用工成本增加,经营成本增加,盈利减少。
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想要合理合法的降低税收压力该怎么办?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通过合理改变用工方式,采用灵活用工平台,解决社保入税带来的成本压力,不失为一个可取之法。
每一个企业都在积极研究降低成本的路径,日常经营中的税务筹划必不可少。而合理的税务筹划通常有两个方面
一是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双软、技术先进服务企业所得税可减按15%税率征收,或是在税收洼地新设公司,比如山东、江西、江苏、上海、河南等地,享受地方留存部分一定比例的奖励扶持,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对于在该地区成立的有限公司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的税收奖励扶持,根据地区不同,扶持力度也不相同,一般是按照当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政收入的50%-70%进行奖励;或者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该地区税收洼地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按照5%来计算。
二是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以及企业日常经营中督察、管理中的税务筹划
如何在合理节税的同时,规避税务风险是一门大学问,“灵活用工”在今年的个税改革中也被凸显了出来,个人所得税作为税改的核心,本轮改革并没有触及个人劳动所得收入的明目,保留了薪资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的你劳动性所得的明目。
劳动所得多元化仍然保持原有的类别,在这基础上,劳务所得仍然被保留。向个人支付劳务所得仍然是允许的,对于个人来讲允许由多种劳动经济来源,而对于企业来讲,不与劳动者形成常规劳务关系,减少社保缴纳,可以降低企业成本。
“灵活用工”简单点说,就是客户将一些可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岗位,或者不用固定每天坐班的岗位,或者某种专项技术,职能类的岗位交由个人承揽完成。“合薪宝灵活用工”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短期性、临时性用工难题,解决自由职业者不交税的法律风险问题,可实现合法入税,同时享受核定个税优惠税率,增加收入。
温馨提醒:
在这里,小薪提醒各位老板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金三国地税系统已升级并库,只要检测出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想要节税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科学地筹划,合规降本才是王道。而不是走私账逃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