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受疫情影响,灵活用工借势而起,一跃成为企业的“新宠儿”。阿里、京东、华为、联想等企业陆续开展“共享员工”的灵活用工模式,解决疫情期间待岗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也以低成本的方式填补了基础岗位的阶段性空缺。其实,这样的灵活用工方式,国内早有先例。与我们生活关系密切的外卖、网约车等平台,一直是灵活用工的熟练玩家。
由此可见,灵活用工在国内的应用已经十分普遍。即使这样,很多人仍然对灵活用工不放心,觉得它是一个新鲜事物,为了证明灵活用工的合规性,合薪宝写下了这篇文章来打消一些人老板的疑虑,让大家有个明确的认知:灵活用工是合规、合法且受国家鼓励的用工形式。
灵活用工概念
灵活用工能够帮助企业在用人高峰期,灵活地按照自己的需求雇佣人才。它是是一种合作关系,不需要双方建立全职劳务关系。灵活用工以结果为导向,将工作内容拆分为一个一个的任务,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的调配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并且不受时间和地区的限制。
证明——灵活用工合规性的最有力证据
首先,最有力的证明点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了“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形式,这都是灵活用工的形式之一,所以从人大立法的角度就是认可这种劳动用工以外的其他用工形式的。
其次,你可以关注一下国务院的官网,李克强总理在过去一年之中,至少3次提到“灵活用工”,出台了“国办发2019年38号文”“发改高技2020年1157号文”等数个文件,支持灵活用工、平台经济的发展;另外还明确要求“取消与灵活就业相关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最后,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就充分的标明了税务总局对灵活用工平台本身是认可的,同时也明确了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计税。
所以,灵活用工本身是合规且合法的!之所以有些人认为灵活用工是不合规的,是因为市场上部分灵活用工服务机构为了抢占市场、追求利益,故意用“假外包”平台给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拿地方政府返税疯狂套利。市场乱象下,让大家会误以为灵活用工是不合规的,认为灵活用工就是帮助企业逃避社保费用、虚构成本费用逃避税款的。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灵活用工的企业来说,这个是很无奈的事情,现在我们在尽力的发出自己的声音希望大家能正确看待灵活用工,能认识到国家之所以鼓励这种用工形式,是基于灵活用工在“生产关系”上的先进性和高度契合5G时代、移动互联网下的各种新的经济业态,能有力促进企业发展、民众增收、经济增长。
目前由中科合新自主研发的“合薪宝灵活用工”平台已于2019年12月正式上线。是基于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构建的“灵活用工”行业全流程数字化解决方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创新型知识技能共享服务平台和一站式灵活用工费用结算与报税服务平台!
“合薪宝灵活用工”通过“企业+平台+用户”的模式,可有效解决企业用人成本、税务优化、票据合规问题,同时解决自由职业者不交税的法律风险问题,可实现合法入税,同时享受核定个税优惠税率、增加收入,对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