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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企业对外投资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

文章作者: admin | 发布时间: 2020-10-16 10:57

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 2015 年以来,在全球外商直接投资高速增长的背景下

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

2015 年以来,在全球外商直接投资高速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对外投资步入迅猛增长阶段,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走出去”并取得了成功。那么,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出口退税?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规定:“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二、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六条规定:“……申报退(免)税时,生产企业除按本办法第四条,外贸企业和没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除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申报〔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不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发票,属于生产企业销售的提供普通发票〕外,下列货物劳务,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还须提供下列对应的补充资料:……(三)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应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副本。”

三、收汇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十一条规定:“本公告的出口货物,不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除外)、第(三)项所列的视同出口货物以及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委托出口货物,暂不包括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本公告的出口企业,不包括委托出口的企业。”因此,境外投资的货物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需提供收汇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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